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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追訴期限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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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追訴期限有多久
追訴時效,是指刑事法律規定的,對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予追訴,或者無罪釋放。中國刑法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1)法定最髙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2)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3)法定最髙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超過上述期限,追訴時效即告終止,不再追訴。追訴時效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以後,逃避偵査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犯罪人在追訴期限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時效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重婚罪的最高刑罰是二年有期徒刑,因此,經過五年,就不再追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