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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發現男的重婚可以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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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後發現男的重婚可以起訴嗎?

離婚後發現男的重婚可以起訴嗎?

可以起訴,很多時候夫妻離婚並不會注意到對方是否存在重婚行為,而在事後才想起要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那麼根據《刑法》上規定的追訴期五年內,只要能判定對方在婚記憶體在著重婚行為,那麼離婚後還是可以告對方重婚罪的。重婚,重婚是指已經與他人存在婚姻關係卻進行在結婚的行為,即與兩個人存在兩個婚姻關係。

二、重婚罪的法律後果

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時,最高人民法院於1994年12月14日在《關於<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後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覆》中指出: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發布)釋出施行後,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型別:

1.與配偶登記結婚後,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

2.與配偶登記結婚的,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記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實婚姻掛上了鉤。

重婚行為在我國法律上是被認定為刑事犯罪的,對於犯罪分子顯然是需要進行調查取證和判決處理的,具體情況下,可以按照上述規定的形式來對重婚行為進行認定。在離婚後如果女方發現男方是存在重婚行為的,可以依法起訴判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