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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債務追訴期一般是多久?

夫妻債務 閱讀(1.48W)

離婚債務追訴期一般是多久?

離婚債務追訴期一般是多久?

三年;

從訴訟時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條註明了還款日期,那麼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三年。如果沒有註明還款日期,則表明該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民法典》(2021.1.1生效)對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如何履行有規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所以,債務履行期限不明確屬於履行期限未屆至的情形,債權人雖然有權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須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相關規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製】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綜合上面所說話的,對於離婚之後的債務如果分割有異常的話,那麼是有追訴期的,但追訴期也是有時間規定的,如果超過了時間,法院就不會再次受理,所以,當事人一定要懂得如何把握好時間,這樣就可以為自己得到該的東西。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