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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放棄繼承權 | 贍養義務可不可以免除

收養贍養 閱讀(1.79W)

贍養老人是法定義務,不能因放棄繼承而拒絕贍養老人。繼承權是權力,權力可以放棄;贍養父母是義務,義務必須履行。子女可以放棄繼承權,但是不可以不盡贍養義務。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自願放棄繼承權,贍養義務可不可以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