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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的孩子是否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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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的孩子是否有繼承權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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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的孩子是否具有繼承權

養子女與養父母之間依據法律擬製形成了一種父母子女關係。養父母和養子女之間具有撫養、贍養的義務,也有相互繼承財產的權利。
養子女和生父母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說,養子女和生父母雖然有血緣關係,但從法律上講,他們從與養父母確定合法收養關係起,父母子女之間就不存在撫養和贍養的義務及其繼承權了。
因此,一般情況下,養子女只能繼承養父母的遺產,不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法律依據:《收養法》第二十三條
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