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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子女是否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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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子女是否有繼承權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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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理收養手續,養子女是否有收養繼承權

未辦理收養手續 養子女沒有收養繼承權
根據《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另外,本條還強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孩子沒有在民政部門進行收養登記,根據《收養法》第十五條和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收養行為不具備收養關係的生效要件,因此,收養的孩子不能以養子的身份參加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