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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許離婚的情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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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許離婚的情況有哪些

如果雙方夫妻關係不好的話就會選擇離婚來結束雙方的夫妻關係,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辦理離婚的手續,究竟哪些情形是不允許辦理離婚的呢?下面就讓本站的小編為您做一下相關的介紹吧。

夫妻什麼情況不允許離婚:

一、夫妻什麼情況下不允許離婚?

(一)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二) 夫妻感情未破裂;

(三) 雙方協議不成的;

(四) 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原告撤訴,沒有新情況的半年之內不準起訴離婚;

(五) 和軍人離婚,軍人不同意,無重大過錯的不允許離婚;

二、不允許離婚包括哪些條件?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對特殊時期弱勢群體是有所保護的。不能因為國家提倡婚姻自由,使一些人利用自由的行為侵犯他人利益,逃避責任。那麼,國家是否規定了不允許離婚的條件,不允許離婚包括哪些條件?

法院也是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決的,如果雙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法院一般採取和解。

婚姻法對不允許離婚,有固定的以下幾條:

(一) 婚姻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二)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關於不允許離婚的條件和情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這裡,希望能夠幫助你解決生活中遇到的問題。要是你在離婚過程中遇到什麼麻煩的話,不如來電諮詢一下本站線上律師,我們會根據你的實際問題為您具體分析,幫你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