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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哪些情況不允許離婚

離婚 閱讀(1.47W)

下列情況下不準離婚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無特殊情況提出離婚的;
2、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3、夫妻感情未破裂的。
4、軍人一方沒有重大過錯的情況下,配偶提出離婚,軍人不同意的。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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