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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間達成的離婚協議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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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離婚協議書是男女雙方經過協商達成的關於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的一致意見,只要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經男女雙方簽字認可後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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