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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協議離婚去哪裡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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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協議離婚去哪裡辦手續?

協議離婚也是我國法定的離婚方式之一,不得不說實踐中很多夫妻在打算離婚的時候,往往都是先選擇協議方式離婚,而在協議離婚不成的情況下才會向法院起訴。那一般夫妻協議離婚去哪裡辦手續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夫妻協議離婚去哪裡辦手續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二、協議離婚會經過哪些程式

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依據法律規定合意解除婚姻關係的法律行為。根據《民法典》第1076條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確認雙方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經有適當的處理的,應當辦理離婚登記併發給離婚證。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和市轄區的民政部門或者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其程式如下:

(一)申請。男女雙方就自願協議離婚提出申請,申請雙方應當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離婚協議書和結婚證,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二)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申請依法進行嚴格的審查,主要審查雙方是否真正自願,是否對子女扶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了協議。

(三)批准。對於符合《民法典》規定雙方自願離婚條件的,登記機關應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准予登記,併發給離婚證,登出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時起即解除夫妻關係。

三、協議離婚需要什麼條件

1、要求協議離婚的當事人,必須是在我國境內辦理的結婚登記,在境外(含港、澳、臺)辦理的結婚登記,不能在我國境內辦理協議離婚手續,但雙方可以簽訂《離婚協議書》,並根據涉外訴訟的規定,在我國境內辦理調解離婚。涉外婚姻如果是在境內註冊登記結婚的,可以在我國辦理協議離婚。

2、雙方均同意離婚,並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並簽訂《離婚協議書》。

雙方應當在協議中明確表示感情破裂並同意離婚;明確夫妻共有財產的範圍,並確定具體的分割方案;雙方有無子女,如果無子女直接寫明即可,如果有子女,需要寫明子女撫養權由誰行使,未撫養子女乙方應支付的撫養費數額、探望權的具體行使等等。

在經過了上文的分析介紹之後,相信大家此時已經知道夫妻協議離婚去哪裡辦手續了吧。按照法律中的規定,應該是去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申請辦理離婚手續。而在協議離婚中需要簽訂離婚協議書,這樣的協議也只有在辦理了登記備案手續之後,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