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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離婚手續去哪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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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離婚手續去哪裡辦?

根據我國婚姻法相關規定,如果離婚當事人採取不同的離婚方式,那麼辦理的離婚手續的地點也會有所差異。現在,我們將在下文為您分別介紹訴訟離婚手續去哪裡辦理和協議離婚手續去哪裡辦理,希望我們的解答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關地法律問題。

1、雙方同意,協議離婚。

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書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

注意,並非必須到頒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2、夫妻爭議,國內訴訟離婚。

1)雙方戶口在同一轄區,且居住在戶口所在地。提出起訴的一方持身份證、結婚證、起訴狀及財產證明(備2分影印件)去當地基層法院立案即可。

2)雙方戶口在同一轄區,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過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訴訟,需要在對方戶口所在地基層法院立案;居住在戶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訴訟,在本地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在對方經常居住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基層法院起訴。  

3)雙方戶口在同一轄區,均居住在外地且超過1年,一方提起訴訟,向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經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4)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居住在一方戶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訴訟。

5)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各自居住在戶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訴訟,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提出。 

6)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一方離開戶口地超過1年,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提起訴訟;對方提起訴訟,在離開戶口所在地一方的經常居住地提出。

7)雙方戶口不在同一轄區,均離開戶口所在地超過1年,向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訴;沒有經常居住地,則在提起方經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沒有經常居住地,向對方戶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一方“失蹤”,對方離婚。

向“失蹤”人戶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通過公告的方式送達傳票、裁判文書等。不過,前提是法院先窮盡其他送達方式。這種方式很好的解決了“老賴”、“玩消失”等行為造成的障礙。

4、涉外因素的離婚。

1)國內結婚定居國外的華僑,在定居國法院辦理離婚;定居國不受理,在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辦理離婚。

2)國外結婚定居國外的華僑,在定居國法院辦理離婚;定居國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國內最後居住地法院辦理離婚。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辦理離婚手續去哪裡辦的法律解答。根據上文可知,如果離婚當事人採取協議離婚,只需雙方持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和離婚協議書到一方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即可;如果當事人採取訴訟離婚,任何一方持生效地法律文書即可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如果您對辦理離婚手續還有其他不明白的,請您及時聯絡本站,我們將盡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