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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去哪辦手續以及哪些程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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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去哪辦手續以及哪些程式呢?

離婚通常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協議離婚是雙方把問題都協議好了再去辦理手續。那麼協議離婚去哪辦手續以及有哪些程式呢?協議離婚的條件又有哪些呢?協議離婚比訴訟離婚是要方便了許多。小編對這些相關的的問題進行了一些整理,大家可以看看。

一、協議離婚去哪辦手續呢?

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書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經常遇到的難題是:雙方離開戶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離婚協議書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離婚、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三大方面)。注意,並非必須到頒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二、協議離婚的程式

1、當事人申請 離婚登記按地域進行管轄; 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是一種重要的身份法律行為,當事人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申請時應持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證明,以及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以及關於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並由雙 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

2、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應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查明當事人所攜帶的證明和證件是否齊全,當事人是否符合登記離婚的條件; 婚姻登記機關如查明僅為夫妻一方要求離婚,或者夫妻雙方雖然都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上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3、離婚登記和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 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三、協議離婚的實質條件

1、主體要件。依法辦理了結婚登記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雙方也不包括事實婚姻。

2、離婚合意要件。要求“雙方自願”即配偶雙方就離婚問題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並且這種意思表示必須真實、自願。因受對方或他人的欺詐、脅迫或因重大誤解所作出的離婚的意思表示無效。

3、 其他要件。必須具備“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的法定要件。“適當處理”是指協議離婚雙方當事人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處理達成協議。其中,子女問題適當處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擔監護責任,子女的撫養費和教育費如何負擔,子女的姓氏是否改變等。財產問題,包括共同財產合理的分割與處理,對共同債務的分擔,對住房的分配,對生活困難方的經濟幫助等內容。

根據以上的資訊協議離婚去哪辦手續?我們可以瞭解到協議離婚的地點是在頒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若是不同意協商的結果可以去訴訟離婚。協議離婚的程式是先申請再審查,最後再登記離婚和發離婚證,前提是協議的離婚條件是必須要符合的。希望小編的這篇文章能夠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