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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樣的債務要在離婚訴訟中進行涉及

離婚 閱讀(3.08W)

離婚訴訟中,涉及的債務時夫妻共同債務,以及其他債務。夫妻共同債務在離婚後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但是約定為一方個人債務的或者經債權人同意,約定由一方單獨償還的除外。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7、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什麼樣的債務要在離婚訴訟中進行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