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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交上去一個月沒通知可以再次提交起訴離婚嗎?

離婚 閱讀(3.21W)

一、離婚訴訟交上去一個月沒通知可以再次提交起訴離婚嗎?

離婚訴訟交上去一個月沒通知可以再次提交起訴離婚嗎?

離婚訴訟交上去一個月沒通知不可以再次提交起訴離婚,如果沒有收到通知可以到法院詢問具體情況。如果第一次起訴離婚,一般符合下列條件才會判決。如第一次判決生效六個月後,第二次起訴原則上可讓定雙方感情破裂判決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單方面起訴離婚的程式是什麼?

當事人可以作為原告,直接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經常居住地區法院起訴離婚。

法院接受當事人的起訴狀之後,會在7日內下達是否立案通知。

如果立案成功,法院採取普通審理程式前提,會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以內審結。如果法院採取普通審理程式,會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之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在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很多的人對於離婚的一些法定程式並不是特別的瞭解,首先是需要提交起訴狀,然後就是由當地的人民法院對此進行稽核,看是否符合立案的條件,在這過程當中不會太久,所以如果一直沒有通知,可以到法院詢問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