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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割協議和離婚協議區別

離婚 閱讀(2.65W)

區別如下:
財產分割協議是指男女雙方在離婚協議中附加達成的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因協議離婚而就財產分割問題單獨達成的協議;而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財產分割協議和離婚協議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