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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不履行如何起訴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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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不履行如何起訴對方

一、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書該如何起訴

在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時,另一方應該怎麼辦呢?當事人可起訴至法院要求其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內容,經人民法院審理並判決後,當事人依生效法律文書再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就孩子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的支付、增加、減少等糾紛起訴至法院的,應列未成年子女為原告,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作為法定代理人蔘加訴訟。

離婚協議不履行如何起訴對方 第2張

最後,為大家說明一下,可以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主要有三類:

1、是由法院製作的具有執行內容的法律文書,包括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和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

2、是其他機關製作的由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包括公證機關製作的具有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仲裁機關製作的由法院執行的仲裁裁決書

3、是法院製作的承認並執行外國法院的判決、裁定或者外國仲裁機構的裁決的仲裁裁決書。

二、離婚協議書履行問題

離婚協議書是男女雙方關於人身關係、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的合意,如果沒有欺詐、脅迫等行為,且雙方都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則離婚協議可以認定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當按照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各自的義務。

對於離婚協議書的履行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即是說,由於履行協議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對方履行協議內容,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如果法院查明協議是在當事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在欺詐、脅迫的情況下籤訂的,則會撤銷離婚協議,否則,會判決另一方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

離婚協議不履行如何起訴對方 第3張

離婚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書,那麼另一方就應當抓緊時間全面蒐集證據向法院起訴。通過法律的渠道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