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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沒分居可以起訴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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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沒分居可以起訴離婚嗎

起訴離婚肯定不是一件偶然的事情,在起訴離婚之前可能夫妻雙方已經經歷了很長的家庭內部矛盾,也很有可能是在長期的爭吵和冷戰之後最終爆發出來的一種做法,所以有很多人就會覺得在起訴離婚之前實際上夫妻雙方根本已經不住在一起了。那麼,在我國沒分居可以起訴離婚嗎?

一、在我國沒分居可以起訴離婚嗎?

我國的婚姻自由,當然也包括離婚自由,可以起訴離婚。起訴離婚沒有限制,但法院要根據相關情況進行判決,不一定會判決離婚。

《婚姻法》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二、第一次起訴離婚應該注意什麼?

1、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應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

(1)準備好訴訟證據;對多數的當事人來說,都是第一次訴訟,並沒有收集、整理證據的意識。法院審理任何案件都是以“證據”為中心,沒有證據,是很難打贏官司的,因此,在起訴之前收集相關證據是非常重要的。

(2)注意保護好家庭財產;當一方起訴後,另一方往往就會聞風而動,轉移家庭的共同財產。因此,咋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將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採用訴訟保全的措施。

2、不要緊張,收集相關證據,為開庭做準備。

很多當事人在接到法院傳票時,往往非常緊張。特別在看到被告“歪曲事實”的答辯狀後,即緊張,又氣憤,又擔心法院會聽信被告一方之言。其實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開庭時,才會認真聽取被告的意見,對於被告的訴狀內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會輕信。

3、開庭時,要準備好訴訟材料,不要緊張,從容地應對庭審。

該帶的訴訟材料,如身份證、答辯狀、證據原件一定要帶齊。作為原告,在陳述時,應儘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現以及事實陳述清楚,並配有相關例證。作為被告,應儘量圍繞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為中心,擺事實,講道理。

法律上從來就沒有規定起訴離婚的時候必須是在此之前夫妻之間就已經分居了,所以就算之前夫妻雙方一直也居住在一起也仍然有起訴離婚的權利。因此對於沒分居可以起訴離婚嗎的這個問題大可以放心,其實分居以不分居不是判定夫妻感情好壞的一個關鍵的因素的,有些人甚至很有可能通過分居期間的這段時間,夫妻之間的感情有所緩和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