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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網上離婚流程怎麼走?

離婚 閱讀(1.65W)

網上是不可以辦理離婚的;《民法典》中規定的離婚方式分為了兩種,也就是大家熟知的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而在離婚程式上面,自然對應的離婚方式不同,那麼具體的程式要求就不同。

一般網上離婚流程怎麼走?

其中:

(一)、協議離婚程式:

協議離婚也就是登記離婚,這個時候需要夫妻到婚姻登記機構提出離婚申請,之後辦理離婚手續,拿到了離婚證之後,就可以解除夫妻關係。具體的程式就包括了申請、審查以及登記。

1、在提出離婚申請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只能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手續,要是去了外地或者非婚姻登記機構辦理,則一般是不會受理的。同時,還需要當事人按照要求提交各自的身份材料,包括了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離婚協議書等等。

2、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會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作出審查,以此判斷當事人是否滿足了協議離婚的條件,若不滿足之後的處理也就不一樣,很顯然就不會允許夫妻離婚。

3、登記,在達到了協議離婚標準之後,會辦理離婚登記,此時收回雙方的結婚證,發給離婚證。而提交的離婚協議書也會進行備案存檔,一般協議書在此之後才會具有法律效力。而拿到了離婚證,意味著夫妻從這一刻開始就正式解除了婚姻關係。

(二)、訴訟離婚程式:

訴訟離婚程式與協議離婚程式相比,要更為複雜一些,所以很多時候夫妻離婚在能夠協議離婚的情況下,其實很少有人會選擇通過這一種方式來離婚。

訴訟離婚也是要經歷三個階段,分為起訴階段、答辯階段以及開庭審理階段。

1、起訴階段:一般需要原告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特殊情況下也是可以到原告住所地的基層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符合《民事訴訟法》立案規定的,自然會依法受理案件。之後就是根據法院的案件排期情況,對案件作出排期,將原告的離婚起訴狀以及開庭通知書等等材料送達給被告。

2、答辯階段:被告在接到法院的開庭通知之後,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是否進行答辯,也就是是否書寫答辯狀,這非強制要求,因此可寫可不寫,對案件的處理不會產生什麼影響。

3、開庭審理階段:對離婚案件審理的過程中,法律規定必須要先進行調解,也就是說這屬於必經程式。在調解無效的情況下,才會依法作出判決。訴訟過程中,就需要原被告雙方實際就爭議的焦點提供自己的證據。法官在對離婚案件處理的時候,最終作出的判決往往都是建立在當事人提供證據的基礎上,不過這些證據在庭審過程中也是需要進行質證的。

另外,要是被調解和好或者調解離婚的話,則此時就會以調解的方式來結案,並非訴訟離婚最終就一定要作出判決。

綜合上面所說的,離婚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就是不能在網上辦理離婚,如果走協議離婚雙方是需要受到三十天冷靜期的限制,只要確定雙方沒有任何的異議就可以直接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所以,不同的情形會做出不同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