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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半年可以起訴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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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半年可以起訴離婚嗎

一、夫妻分居半年可以起訴離婚

當然可以,只要想離婚,隨時都可以,沒有分居多久的時間限制。而法院判定離婚的條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二、分居離婚要注意哪些問題

分居離婚中要注意的:

1、分居多久都不可能自動解除婚姻關係,必須辦理離婚手續,雙方同意達成協議的,可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如果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一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2、因感情不和分居時間滿兩年的,一方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的,法院應當准予離婚。

3、分居原因必須是因感情不和分居,而其他原因如:工作調動、學習進修等均不符合這項規定,即使分居兩年以上,也不能以分居為依據,要求人民法院判決離婚;

4、分居滿兩年後,對方仍然不同意離婚的,但是符合法定離婚條件的,同時有證據證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即使對方堅持不肯離婚,法院也會判決離婚。

5、在沒有分居事實,對方又不同意離婚的時候,分居只是可以判決離婚的條件之一,而不是必須。沒有分居事實,但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沒有和好可能,同樣可以判決離婚。

6、分居期間,孩子由一方撫養,另一方是否需要支付撫養費,對雙方爭取孩子撫養權有什麼意義上,分居期間,孩子由一方撫養,另一方也應當支付必要的撫養費。分居期間孩子由誰撫養,對撫養孩子一方爭取孩子撫養權有很大幫助,對不撫養孩子一方爭取撫養權非常不利。

三、怎麼證明分居事實

在訴訟離婚時,法庭會要求出具能證明分居事實的證據。那麼如何證明分居事實呢?下面的證據也許對你有所幫助:

(一)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因為口頭的協議難以證明。

(三)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註欄裡註明“分居”,並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於夫妻分居時間。

(四)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五)相關的證人證言。不過證人證言的證明效果是最低的,因此最好在提供證人證言的同時,輔以其他的證據。

首先,夫妻離婚與是否分居或者分居多長時間,其實並沒有關係。實踐中,也出現過那種符合分居離婚?條件的,但最終卻通過協議方式離婚,此時只需要雙方就離婚的相關事項協商達成了一致,在辦理了手續之後,自然也就會解除婚姻關係。不過,在訴訟離婚中,若是通過這樣的方式離婚,必然需要滿足規定的條件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