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我國離婚案開庭後多久出判決結果?

離婚 閱讀(6.06K)

從理論上來說,開庭審理後當庭就可以出判決書,但現實中做不到。目前一般是按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從立案到判決,三個月搞定,如果是普通程式,則六個月內搞定。

我國離婚案開庭後多久出判決結果?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第二條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六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二條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三個月。

如果有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才可再次起訴要求財產分割,而且必須在發現之次日起兩年內起訴。如果不是上述情況,要求重新分割,不能上訴,而只能通過再審程式要求申訴解決。原審撤消後,還是一審判決,不服判決仍可上訴。

2、開幾次庭視案件複雜程度而定,不是必須開幾次才行。

3、一審判決書不用收回。

4、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5、一是形式上要有法院的真實印章,而是要案件事實和內容真實。

我國的離婚訴訟的案件是我國常見的民事案件的型別之一,因此我們需要在日常的生活中就注意相關的民事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必要的時候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