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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開庭後多久出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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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開庭後多久出判決結果?

一、交通事故開庭後多久出判決結果?

交通事故開庭後大概三個月的時間就會出具判決的結果了,這個各個地區有所不同。我們要看到法庭的辦事效率,規定是三個月的期限。實際上,通常在一個月之內。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五條 人民法院依照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結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院長可以批准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報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條人民法院申請簡易程式,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結案。在一般交通事故中,法院將適用簡易程式。

二、交通事故法庭審判程式

開庭前,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並公佈案件的基本情況,供法律公開審理。

(1)在法庭開庭時書記須指明出席的人,並讀出法庭的紀律。

(2)法庭調查;法庭調查須按次序進行。依次為當事人;證人作證;書面證據、物證、視聽材料和電子資料製作;結論解讀鑑定;調查記錄閱讀。在此期間,當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證據、詢問證人、鑑定人和檢驗員,並請求重新鑑定或檢查。

(3)法庭辯論;法庭辯論須按舉行辯論的次序進行。辯護方應輪流發言;被告方應發言和回答;第三方應發言或答辯;雙方應相互辯論。主審法官隨後徵求當事各方的最後意見。在開庭期間,案件可因法定理由而延期,包括:

1、當事人或參與人缺席必須出席的訴訟程式;

2、法院法官撤訴的合法理由的出現;

3、需要重新鑑定、調查或者補充調查的,應當通知新證人出庭,並移交新的證據。

(4)法院紀錄;法庭紀錄須由法律程式的各方及其他參與者在讀出後簽署或蓋章。

(5)判決;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決定在法院宣判或者定期宣判。

(6)審判期間對普通程式案件的審理應為期六個月,如有必要,經庭長批准,可延長六個月。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交通事故型別的案件在處理起來還是非常的複雜的,因為畢竟它涉及到一個人員的損害的賠償,還有就是地產方面的一個問題,所以在法院的開庭審理過程當中,一直到最終的一個法院判決的結果下達的話,還是有一段的時間方面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