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夫妻在協議離婚後,往往還會選擇就簽訂的離婚協議書辦理公證。那麼離婚協議公證在哪裡辦呢?在具體辦理離婚協議公證的時候,要提供哪些材料,具體的程式又是怎樣的?針對這些問題,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離婚協議公證在哪裡辦
當事人辦理離婚公證,應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
二、離婚協議書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1、當事人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結婚證
2、子女的戶籍證明。
3、離婚協議草稿
4、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車輛行駛證、存單等
5、公證員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離婚協議公證的程式、流程:
在辦理離婚協議公證時,夫妻雙方當事人必須本人親自到場,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具體的程式是:
1、審查當事人的身份及行為能力、意思表示。
2、審查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及協議內容
(1)詢問離婚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離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2)審查當事人的婚姻狀況,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傳法律,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共同財產的處理意見。
(4)詢問雙方當事人對債權債務的處理意見。
(5)詢問雙方當事人對探視權的約定。
3、出具離婚協議的公證書
到底離婚協議公證在哪裡辦?從上文的解答中可以知道,此時是到住所地的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同時,申請人還需要遞交相應的材料,按照規定的流程來辦理離婚協議的公證。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