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異地能在汕頭辦理離婚手續嗎

離婚 閱讀(5.19K)

異地能在汕頭辦理離婚手續嗎

一、異地能在汕頭辦理離婚手續嗎?

可以,根據我國《民法典》之相關規定,離婚手續應在戶口所在地辦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異地生活工作,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進行起訴離婚。也可以提供雙方居住滿一年的證明,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但是在異地只能是起訴離婚。

二、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一) 當事人自願離婚的,必須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申請書,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二) 當事人申請離婚時,應向登記機關提供以下證明:

1、 雙方戶口證明;

2、 雙方居民身份證;

3、 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 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明書;

5、 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張;

6、 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該寫明雙方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義務,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物及債務等做出妥善安排,協議內容應保護未成年保護法和未成年合法權益;

7、 離婚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進行申請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並登出結婚證。當事人取得到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係;

8、 離婚的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書的義務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9、 收費標準:工本費20元;

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的這種情況是很普遍的,也符合現代人的實際情況,因為絕大多數年輕人的工作地、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根本就是不一樣的。只不過,想要在異地離婚的話,能選擇的離婚方式只能是起訴離婚。辦離婚手續是夫妻兩個人的事情,無論是在哪裡辦理離婚手續的,都要充分考慮兩個人的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