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解除同居關係能去法院起訴嗎

離婚 閱讀(2.86W)

解除同居關係能去法院起訴嗎

【為您推薦】渭濱區律師   鳳岡縣律師   北流市律師   漢陽區律師   金牛區律師   江陰市律師   樂平市律師   習水縣律師

解除同居關係能去法院起訴嗎?當事人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婚姻關係屬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或者當事人解除同居地請求涉及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糾紛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審理。那結束同居時財產如何分割?請看下文的介紹。

一、解除同居關係能去法院起訴嗎

同居關係並不是依法和通過法律途徑建立起來的,那麼其解除也無須運用法律手段,自行解除即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中第一條就明確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對要求解除同居關係的案件通常都不予受理。

但是,對於已婚者與他人同居的糾紛,或者因未婚同居引起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方面的爭端,該條款進一步規定:“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係,屬於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依法予以解除”,並且“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由此可以看出:第一,如果同居一方是已婚者,即屬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或者涉嫌重婚罪的,因違反了婚姻法關於夫妻相互忠誠的原則,構成離婚過錯,法院應當受理。

第二,涉及到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糾紛的,例如同居期間的收入、同居期間共同購買的房產、同居期間的債權債務等,按照一般共有的財產關係來處理,存在糾紛的法院應當受理並予以解決。

第三,如果是涉及到同居期間所生子女的撫養問題,法院也應當受理。

二、解除同居關係時財產如何分割

1、最高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若干意見第10條規定:

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2、這裡需要明確的是按共有財產處理的僅為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及共同出資配置的財產,也就是同居期間一方的個人財產仍歸一方所有,無法分清權屬的一般認定為共同財產。

3、《若干意見》第8條規定: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應根據對共同財產的貢獻大小,出資比例等多方面因素綜合考慮,妥善處理。

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除非是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況,其他同居人提起訴訟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法院不受理。但是您可以起訴請求法院處理同居財產的分割糾紛。去法院起訴的程式、需要收集的證據及其訴訟中的相關注意事項,具體內容你可以諮詢一下本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