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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在外地怎麼起訴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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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在外地怎麼起訴離婚手續?

人在外地怎麼起訴離婚手續

可以在外地辦理離婚,但要以訴訟方式才可以。回登記結婚戶口處辦理則不用訴訟。如果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的,那麼有如下幾種情況: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願回登記地辦理離婚手續的,另一方只能到該地區起訴要求法院判決離婚;

2、雙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個城市的,可在該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由法院調解離婚或判決離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滿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記地起訴到法院要求判決離婚。

如果是協議離婚,必須到原結婚登記辦理。

如果你們雙方就離婚達成協議了,問題也都處理好了,建議您回老家辦理離婚登記。起訴離婚也可以請律師代理。

民政局協議離婚,必須回到原登記地或者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法院訴訟離婚, 有法律規定的屬地要求,原告就被告所在地法院,或者被告長期居住地一年以上法院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的證據和材料如下:

(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的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證明原、被告是夫妻關係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係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

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委會、居委會或公安機關的證明。

(二)證明婚姻關係破裂的證據

1、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鑑定,提出證人。

2、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

3、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或居委會、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

4、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引起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綜上所述,如果人在外地,想要起訴離婚,可以將離婚所需要的材料快遞給另一地方的法院,現在科技發達,甚至可以通過聯網的方式審理案件。在外地起訴離婚還是會產生很多麻煩,要想徹底解決,還是應該由本人親自到場,加快審理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