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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起訴離婚要走哪些程式

離婚 閱讀(2.08W)

對於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的離婚申請,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院判決離婚。起訴離婚的具體程式如下:

夫妻起訴離婚要走哪些程式

一、原告起訴階段

1、諮詢、聘請律師,或者自己查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3、法院對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不受理的告訴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被告答辯階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當然被告可以不答辯,被告需要延長答辯期的向法院申請 [1] 。

被告和原告的權利可以看法院送達的告知書。

三、開庭審理階段

主要是開庭審理,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開庭時候,雙方對提交的證據和事實進行辯論和闡述。一般離婚訴訟的庭審分為如下過程:

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官調解→雙方總結

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成功的發調解書。

四、離婚訴訟的完整流程

1、有二審:起訴→受理→審理→調解→判決→上訴→二審→判決立即生效

2、不上訴:起訴→受理→審理→調解→判決到期生效

3、調解離婚:起訴→受理→審理→調解→達成調解協議

4、撤訴的:起訴→受理→審理→調解→撤訴(撤訴可以在判決前的任何階段)

與協議離婚的程式相比,很顯然訴訟離婚的程式是更為複雜的,這也就不能解釋為什麼很多夫妻在離婚的時候會選擇協議方式了。而無論是哪種方式下的離婚,如果當事人覺得有需要的話,也是可以委託律師來幫助進行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