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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起訴流程怎麼走需要多久?

離婚 閱讀(1.7W)

離婚起訴的主要是開庭審理,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開庭時候,雙方對提交的證據和事實進行辯論和闡述。一般離婚訴訟的庭審分為如下過程: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官調解雙方總結,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成功的發調解書。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依據法院審理案件的程式而定,簡易程式應該在起訴三個月內判決,普遍程式最遲6個月。

夫妻離婚起訴流程怎麼走需要多久?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綜上所述,離婚訴訟過程通常需要經歷提交離婚訴訟申請,法院受理並進行庭前調解,無法調解達成共識的經過開庭審理後做出依法判決,認定夫妻雙方感情徹底破裂且絕無和好可能的情形下才會准予離婚,並對存在爭議的財產分割問題和子女撫養問題進行判決,否則認定夫妻感情未徹底破裂是不同意離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