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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費用由誰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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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費用由誰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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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人因為離婚財產糾紛、子女撫養等打官司,發起訴訟的一方要向法院提交訴訟狀,辦好手續後到相關視窗繳納訴訟費。民事訴訟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材料費、證人出庭費等。一般來說,離婚案件的費用在千元左右。那麼,離婚訴訟費用由誰承擔?下面我們一起通過本文做個具體瞭解。

一、離婚訴訟費用由誰承擔?

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後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當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

二、離婚訴訟費用是多少?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發起離婚訴訟的主體是誰?

對提起離婚訴訟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離婚訴訟的人必須符合的要件,不具備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出離婚訴訟;

2、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與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關係,即雙方必須是合法配偶,其他關係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3、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4、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離婚起訴狀及副本各一份,起訴書中要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事實、理由、財產的分割、子女的撫育及相關的證據;

綜上所述,離婚訴訟是普通的民事訴訟,訴訟費用按件收取,有財產糾紛的,額外加收。等判決結束後,根據判決結果承擔訴訟費用,應該由敗訴方承擔。因此,具體到離婚訴訟費用由誰承擔,要等案件結束後才知道。原告發起訴訟的時候,繳費困難的,也可以申請暫緩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