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財產分割>

離婚分割財產訴訟費是多少 | 費用由誰承擔

財產分割 閱讀(2.53W)

離婚分割財產訴訟費是多少?費用由誰承擔?

           離婚財產分割">離婚財產分割        婚前財產">婚前財產        彩禮">彩禮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         婚內財產協議">婚內財產協議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夫妻離婚財產分割 

面對不同的離婚案件,可以選擇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訴訟離婚需要一些費用,但可以對財產進行合理的分割。不同的財產金額所交納的費用也會不同。針對離婚分割財產訴訟費是多少?費用由誰承擔?小編給出了以下回答,一起看一看: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離婚財產分割訴訟費誰承擔?

誰承擔離婚訴訟費是人民法院向請求離婚訴訟當事人徵收的費用,按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訴訟費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後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後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一般來說,案件的訴訟費用是由敗訴方承擔的,但是離婚案件有其特殊性。

對於離婚案件,難以說誰敗訴誰勝訴,法院只是根據雙方當事人之間感情是否破裂的事實,依法判決離婚還是不離婚。

因此民事訴訟法規定,離婚案件的受理費用由法院決定,法院可以根據不同案件的不同情況,既可以決定由男方承擔,也可以決定由女方承擔或者決定由雙方當事人分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收費辦法》規定,由於訴訟費用不是單獨存在的,因此不允許單獨提出上訴。

離婚分割財產訴訟費是多少,是根據所分割的財產金額來決定的。至於誰來承擔,一般來說,訴訟是雙方共同提出的,所以應該共同承擔,但根據特殊的案件,可以是男方承擔、可以使女方承擔、也可以雙方承擔,這要根據情況的不同來進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