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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起訴離婚對方不應訴怎麼辦

離婚 閱讀(2.17W)

一、如果起訴離婚對方不應訴怎麼辦

如果起訴離婚對方不應訴怎麼辦

對於離婚案件中,被告拒不到庭的應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來說,根據民事訴訟法律規定,需要當事人親自到庭的案件,經過人民法院二次以上正式傳喚仍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拘傳措施,或者可以逕行缺席審理、判決。案件中涉及身份關係的訴訟,需要當事人親自到庭,離婚案件即是如此。為此,民事訴訟法律規定,原告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視為自動撤回離婚起訴

缺席審理、判決,並不是說完全按照原告的訴訟請求來判,法庭仍應進行法庭審理,只不過視為被告放棄了質證與辯駁的權利。在實踐中,只要原告的訴訟請求與舉證證據沒有原則性錯誤,一般會得到支援。為此,任何公民不論因在何種情況下收到法院判決,都應積極地應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千萬不要自認為對方的起訴完全是沒有道理的,而以無所謂的態度,既不向法院說明,又不到庭,最終釀成大錯。

二、離婚訴訟法院如何處理

當事人去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受理後,如果是簡易程式審理的話,一般三個月審結,普通程式的話,六個月審結。

離婚案在法庭審理過程中,會先調解的,如果調解不成,審理之後認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會判離婚。那麼當事人可以在六個月之後再去起訴,一般這次就會判離了。

具體來說,法院一般採取兩種方式解決:

一是調解離婚,是指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調解下,就財產分割、子女養育等問題達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離婚並製作離婚民事調解書,作為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法律文書。

二是判決離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形下,就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就夫妻共同財產和子女養育等作出離婚判決。

離婚的時候,一方想離婚,一方不願意離婚,可以採取訴訟離婚的方式,但即使採取訴訟離婚的方式,對方為了不離婚,也可能採取不應訴的方式,但這不用太擔心,只要法院受理了訴訟離婚的案件,即使對方不應訴,也不會影響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