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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怎麼收集離婚損害賠償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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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怎麼收集離婚損害賠償證據?

婚姻是雙方的事,而不是單方的,如果因為一方的犯錯而毀掉了整個婚姻那麼無過錯方可以提起起訴嗎?從哪些方面可以收集這方面的證據呢?本文就重點介紹哪些證據可以作為離婚賠償的證據,希望能夠為您提供幫助。

下面,本站小編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於離婚證據的收集。

《婚姻法》第46條明確規定:因一方重婚或婚外非法同居關係、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無過錯方有權要求得到損害賠償,這合情合理合法。前提是無過錯方要能舉證證實對方過錯的存在,因而在此類訴訟中採集證據就顯得特別重要。

因為此類證據通常隱蔽性較好,實際訴訟中無過錯經常因為採集證據不力,導致法庭證據不足無法達到離婚訴訟要求賠償的目的。最好的辦法就是儘量多的採集各種證據,形成有力的證據鏈相互映證。

婚姻外遇離婚證據的收集技巧:

一、固定易失證據

1、對於婚姻一方與外遇物件來往的手機簡訊內容、電子郵件內容、電腦部落格日記、QQ聊天記錄,如果可能應該應當委託公部證門對此類證據作固定處理;

2、條件不允許也應該儘量自己固定儲存起來,手機簡訊可以連著手機一起用數碼相機拍下來,電腦和網路資料可以擷取全屏儲存。

二、收集文字證據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為突然曝光事發初期,礙於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寫的“懺悔書”、“認錯書”、“保證書”、“協議書”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亂、開房約會、非法同居等行為,警方介入處理的筆錄材料;

3、供職單位發覺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為等時可能會有的處理決定檔案材料;

4、知情人或證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關事件所寫的書證材料。

三、採集視聽證據

1、夫妻雙方就婚姻外遇相關情況交涉的錄音資料,這主要靠當事人自己偷錄採集;

2、婚姻一方與第三者在公共場所出雙入對、攜手擁抱或進出房間等行為的錄影和照片,這些證據材料委託第三方的調查公司私家偵探代理採集,則更為安全可靠和具有獨立證據效力。

四、採集現場證據

1、採集捉姦在床的現場證據,最好是拍攝錄影更能說明問題;

2、這類證據採集難度很大,也較為容易引發激烈的現實衝突;

3、法院通常不提倡此類證據,司法界對此類證據採集方法爭議較大;

4、因涉嫌侵犯第三者個人隱私權,有被告上法庭的風險和先例。

文字、視聽證據等等都可以作為離婚損害賠償的證據,本文也介紹了該怎麼收集證據以及注意什麼,希望小編整理的內容能夠幫到您,歡迎大家瀏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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