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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割調解書撤銷的條件是什麼

離婚 閱讀(1.09W)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法院作出的離婚財產分割調解書送達當事人簽收後生效,如果對調解書不服的,不是申請撤銷,而是向法院申請再審。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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