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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雲港他項權證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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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雲港他項權證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一、連雲港他項權證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他項權證辦理流程具體如下:

1、準備材料

辦理房屋他項權證需要的資料有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材料等,還需要以供該房屋產權證書、房屋抵押合同、房屋價值評估報告、貸款或借款合同、他項權證審批書、房屋他項權利登記申請表等等材料。

2、填寫房屋他項權利登記申請表

辦理房屋他項權證,其抵押權人需要先到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去申請領取房屋他項權證申請表,並將其按照上面內容要求填寫完整,要求真實、有效。

3、審批蓋章

抵押權人將填寫好的房屋他項權利登記申請表提交給借款或貸款銀行,銀行工作人員會進行審批,對於符合條件的會同意蓋章,還會將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等交給抵押借款人。

4、登記

將蓋章的申請書、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等材料都提交給房產所在的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去辦理相關的產權抵押登記手續。

5、資料稽核

房管局會對抵押借款人提交的材料進行稽核,確保完整、真實。

6、發放他項權證

一旦稽核通過後,房管局就會將他項權證交給抵押人,抵押人將其提交給借款銀行就可以等待銀行放款了。

二、他項權證什麼時候收回?

1、他項權證會在他項權登出手續辦理時收回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記載後,由抵押人收執。並向抵押權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係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登出抵押登記。

2、登出他項權證材料

(1)房地產權證;

(2)他項權證;

(3)登出登記申請表;

(4)他項權利人(銀行)出具結清證明;即還款證明原件及影印件,(蓋公章且證明中須註明他項權證號);

(5)他項權利人(銀行)出具委託書(蓋公章);

(6)受託人到現場,出具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7)還款證明、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續的,他項權證房產管理部門也會收回。

3、辦理他項權證的登出的一般手續

(1)一種最簡單的情況,購房者還完了貸款後直接聯絡銀行辦理相關手續,一般情況下客戶只需要帶著購房者的身份證、抵押物憑據、借款合同、保單副本和發票就能辦理他項權證的登出手續,並取回自己的產權證。

(2)第二種情況稍微複雜點。根據開發商當時與銀行的約定,除了重複上面那個過程外,有時購房者還要進行一個撤消抵押登記的程式,便是購房者和銀行辦完結算手續後,銀行或者購房者拿著還貸結清的證明前往房管所撤消抵押登記。但是,不同的銀行和房管所都有不同的程式和要求,這個得視情況而定。

辦理他項權不僅需要提交相應的材料,還需要遵守既定的流程,有辦理他項權證需要的公民,在提出權利登記請求之前,可以先了解辦理程式。收到登記請求的工作人員,則需要判斷是否應該允以登記、對於不滿足登記條件的,需駁回登記請求、並說明緣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