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新婚姻法領結婚證與舊的有什麼不同?
《民法典》已經正式施行,同時《婚姻法》等多部法律將被廢止,那麼最《民法典》中關於領結婚證與舊的《婚姻法》有這些不同,
1、晚婚晚育應予鼓勵,《民法典》刪除了這一規定。
中國進入老齡化社會,新生兒出生趕不上老年人的過世,出現了負增長,國家鼓勵生育,所以晚婚晚育的政策就被廢止了。
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可以結婚了
《民法典》只規定了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刪除了“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禁止結婚”規定。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主要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嚴重性病。《民法典》規定,只要是一方明確告知另一方:“我患有……病”另一方說:“沒事,我不在乎。”這樣,雙方就可以領取結婚證了。
3、撤銷婚姻登記的2種情形
①受脅迫的婚姻,可以依法撤銷。撤銷的時間由原來的“結婚登記一年內”,改成了“脅迫終止1年內”。
②有重大疾病未告知的可以依法撤銷
只要在知道對方患有嚴重疾病,且對方在婚前故意隱瞞的,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一年之內,都可以申請撤銷結婚登記。
以上2種情況,依法撤銷結婚登記的,視為從來沒有結過婚,而不是離婚!二人的財產各歸其主,而不存在夫妻共同財產這一說法。而且,沒有過錯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損害賠償。
二、結婚登記流程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三、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因此只要符合要求那麼就可以在男方滿22週歲,女方滿20週歲的時候,帶上戶口本身份證還有照片等等的材料到相關的機構辦理結婚證,如果結婚後發現對方故意隱瞞重大疾病的,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一年內可以撤銷婚姻關係,這個意思是不存在過婚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