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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幾歲可以領證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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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幾歲可以領證結婚

隨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佈,《婚姻法》將被廢止。

一、《民法典》幾歲可以領證結婚

關於法定結婚年齡的規定沒有改變,仍維持1980年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即“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法定結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的最低年齡。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不到這個年齡就不能結婚,只有達到或高於這個年齡才能結婚,至於結婚的最高年齡,則無限制。婚姻關係的性質和特點,要求男女當事人必須達到適婚年齡,只有這樣,他們才能具備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條件,才能在處理婚事時做出判斷,才能在婚後承擔對家庭、子女和社會應盡的責任。確定的男二十二週歲、女二十週歲的法定結婚年齡,既考慮了男女青年的身心發育,又考慮了國家控制人口,城鄉群眾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國國情的。

二、辦理結婚證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三、辦理結婚證需要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四、辦理結婚證的程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五、辦理結婚證婚前體檢專案

婚姻法沒有強制要求辦理結婚證的男女做婚前體檢,婚檢完全本著自願的原則。但為了優生優育優教,建議辦理結婚證前應當做婚前休檢。下面為您介紹婚前體檢專案有哪些:

婚檢的專案包括全身檢查、生殖器檢查和輔助檢查。

1、全身檢查

這是一般性的全身檢查,瞭解心、肺、肝、腎等重要臟器有無異常,瞭解發育情況,這些檢查對發現影響婚育的疾病是非常必要的。

2、生殖器檢查

這是很重要的檢查步驟,許多青年不願意接受這一項檢查,其實,你們面對的是醫生,你們的隱私在這裡會得到尊重的。

女性檢查時應常規進行腹部、肛門雙合診,如發現內生殖器存在可疑病變而必須做陰道檢查者,醫生務必先徵求你們雙方的同意後方可進行。處女膜除先天性發育異常會影響生育外,醫生一律對其完整性不做描述。而男性檢查主要是檢查陰莖、睪丸等生殖器有無炎症,有無發育不良;如有特殊情況,醫生會向婚檢的準夫妻提出進一步檢查的建議。

3、輔助檢查

實驗室檢查,除了血常規、尿常規、胸透、肝功能和血型外,女性作陰道分泌物找滴蟲、黴菌,必要時作淋菌塗片檢查;男性作精液常規化驗。

必要時,還要作智商測定。

其他特殊檢查包括詢問病史、物理檢查和實驗室等常規檢查,根據結果進一步選用其他各種輔助檢查,如染色體核型分析、激素測定、活組織病理檢查、b超等。根據需要,醫生會建議你們轉至有關專科進行檢查診斷,並提供轉診的服務。

我國對於結婚領證的規定是很明確的,任何人達不到法定的年齡都是無法領到結婚證的。因此,大家必須按照法律要求,這樣的婚姻才能好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