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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的程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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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的程式是怎樣的?

一、土地登記的程式是怎樣的?

1、申請人申請土地登記,應當如實向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2、對當事人提出的土地登記申請,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1)申請登記的土地不在本登記轄區的,應當當場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告知申請人向有管轄權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申請;

(2)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3)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4)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土地登記申請。

3、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受理的土地登記申請進行審查,並按照下列規定辦理登記手續:

(1)根據對土地登記申請的稽核結果,以宗地為單位填寫土地登記簿;

(2)根據土地登記簿的相關內容,以權利人為單位填寫土地歸戶卡;

(3)根據土地登記簿的相關內容,以宗地為單位填寫土地權利證書。對共有一宗土地的,應當為兩個以上土地權利人分別填寫土地權利證書。

二、土地登記需要什麼材料?

申請人申請土地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的登記事項提交下列材料: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

3、土地權屬來源證明;

4、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及宗地界址座標;

5、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

6、法律法規規定的完稅或者減免稅憑證;

7、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綜上所述,企業拿到建設用地後,還需要辦理土地登記,這樣才能拿到土地使用證。辦理土地登記需要準備申請書、身份證、土地權屬證明等材料,向當地的國土局提交,經過稽核符合受理條件的,國土局進行調查,出具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經過登記後,土地使用具備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