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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前按揭買房需要注意的事項包括哪些?

財產分割 閱讀(1.46W)

新婚姻法婚前按揭買房需要注意的事項包括哪些?


在當代這個社會,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在結婚之前並沒有經濟能力去購買房屋,因此他們在結婚之前都會選擇按揭買房,按揭買房需要注意的事項有許多,那麼新婚姻法婚前按揭買房需要注意的事項包括哪些?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夫妻共有房產如何登記?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房屋權屬登記機關在受理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房產進行權屬登記時,實行共有房產登記。夫妻共同房產採用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登記都可以。夫妻共有是共同共有最典型的形式,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程式:申請、受理、稽核、記載於登記薄、發證

登記申請符合下列條件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予以登記,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簿:

(一)申請人與依法提交的材料記載的主體一致;

(二)申請初始登記的房屋與申請人提交的規劃證明材料記載一致,申請其他登記的房屋與房屋登記簿記載一致;

(三)申請登記的內容與有關材料證明的事實一致;

(四)申請登記的事項與房屋登記簿記載的房屋權利不衝突;

(五)不存在本辦法規定的不予登記的情形。登記申請不符合前款所列條件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並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登記的原因。房屋登記機構認為申請登記房屋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

什麼是夫妻共有房產?包括幾種形式?

我國《民法通則》及《物權法》規定,財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所謂共有,是指某項財產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權利主體共同享有所有權,換言之,是指多個權利主體對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權。例如,兩個人共同所有的一棟房屋。

《物權法》第九十三條規定:“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十九條規定,夫妻對房產所有權有多種形式,具體分為以下幾種:

1、共同共有。夫妻雙方不分份額地享有和行使房屋所有權,包括:⑴夫妻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由一方或雙方購置、自建、交換的房產,以及繼承所得的房產,而且雙方沒有明確規定的。⑵夫妻一方或雙方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只歸夫或妻的房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房產享有平等處理權,任何一方都不能無視他方擅自處理。《房屋登記辦法》規定,共同所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因此夫妻雙方作為共有人都應到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2、按份共有。夫妻雙方按確定份額對房產行使所有權。如甲、乙共同出資購買一棟房屋,甲出資20萬,乙出資10萬,甲、乙各按出資份額對該房享有權利、分擔義務。《物權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需要明確兩點:一、各共有人對共有房屋按各自份額享有所有權,其份額在共有關係產生時共有人就應將之明確。二、按份共有不是指把共有房屋分為若干份,各共有人各自享有所有權,而是共有人對共有房屋整體按各自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各共有人雖然擁有一定份額,但共有人的權利並不只限於共有房屋的某一部分,而是及於共有房屋的全部。如甲乙二人共有四間房屋,雙方各佔二分之一,這並不是指甲乙二人分別佔有兩間房屋,而是指兩個人都對這四間房屋享有權利,該權利的份額由共有人所佔的份額,即各半進行分配。

《婚姻法》第十九條賦予夫妻雙方可以對婚前婚後房產在不違背法律的前提下,約定歸一方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就是說夫妻雙方可以通過合法有效的約定改變房產的所有權形式。

二、夫妻買房注意事項

我國《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須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可通過如下方式處理該房屋:

第1、由雙方協商,將房屋確定歸一人所有,並由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對方適當補償

第2、若雙方均欲取得房屋,可通過雙方競價方式確定房屋總價款及所有權歸屬,再由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對方約定比例的房屋價款。

第三、若雙方均無意取得房屋或無力單獨購買,則任何一方均可在徵得對方書面同意後將房屋作價——對於該價格,他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賣與第三方,取得的房屋價款由雙方平分或按約定的比例進行分割。

按揭買房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日後的還款問題,還款便會涉及到本金以及利息,因此利率是非常重要的一個考慮因素,其實在婚前按揭買房還需要考慮到離婚財產分割的問題。如果大家還想要了解更多可以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