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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精神病結婚無效婚姻對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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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精神病結婚無效婚姻對麼?

一、隱瞞精神病結婚無效婚姻是麼?

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婚姻無效。婚前隱瞞精神病史,婚後未愈好,那麼一方不是要求離婚,而是要求法院判定婚姻無效,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章第十二條規定: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的婚姻不具有法律效力,起訴到法院可判決婚姻關係無效。

二、哪些情況屬於婚姻無效?

1、重婚

重婚違反了我國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嚴重違背了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影響家庭穩定和社會安定,衝擊計劃生育政策,導致腐敗,敗壞黨風,因此婚姻法明確規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個婚姻)是無效婚姻。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男女近親結婚,很容易把雙方精神上和肉體上的弱點和缺點集中起來,遺傳給下一代,有損於下一代的健康。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禁止患有嚴重疾病的男女雙方結婚,其目的是防止當事人所患的疾病傳染給對方特別是傳染或遺傳給下一代,保護下一代的健康,以利於家庭的和睦、幸福。

4、未到法定婚齡的

婚姻法第五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婚姻法確定的男二十二週歲、女二十週歲的法定結婚年齡,既考慮了男女青年的身心發育,又考慮到國家控制人口的政策,城鄉群眾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國國情的。

三、婚姻無效的救濟手段是什麼?

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婚姻無效或撤消“欺詐”婚姻,法院在受理後,應審查無效情形,進行確認。代領結婚證的,應根據受害方意志進行撤消;冒領結婚證的,應確認無效,通知行政機關予以撤銷登記;騙婚的,除認定婚姻無效,通知行政機關依法撤消外,還要通知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有些人是間歇性精神病,在婚前沒有徵兆的時候故意隱瞞,如果結婚後犯病,作為另一方可以提出婚姻無效,要求撤銷婚姻登記的效力。法院會根據婚姻一方精神病的嚴重程度,判斷是否屬於醫學上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如果是,則當庭宣告婚姻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