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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精神病協議離婚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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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精神病協議離婚有效嗎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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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精神病婚姻有效嗎

《婚姻法》第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精神病應該屬於“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之列。同時《婚姻法》第十條中規定
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婚姻為無效婚姻。”即使隱瞞婚前患有精神病的事實,但是隻要婚後已經治癒了,那麼這段婚姻就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婚後未治癒,那麼為無效婚姻。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當中,經審查確屬無效婚姻的,應當將婚姻無效的情形告知當事人,並依法作出宣告婚姻無效的判決。即如果有婚姻無效的事實,那麼在處理離婚案件時,法院會在告知當事人之後,作出婚姻無效的判決,而不會作出離婚的判決,就是說這段婚姻自始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