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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分居證據怎麼辦

家事糾紛 閱讀(3.05W)

沒有分居證據怎麼辦

眾所周知,夫妻分居兩年是可以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標誌的,但是這種情況下是要求當事人提供相應的分居證據才行,但是如果夫妻分居後沒有分居證據怎麼辦呢?這個問題本站小編下文將作出詳細講解,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沒有分居證據怎麼辦

夫妻分居的時候,一般情況下都會簽訂分居書面協議,來作為分居的證據,法院就可以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從而判決離婚

但是如果夫妻分居後沒有分居證據,就看一下有沒有人能夠證明夫妻分居,或者夫妻一方有沒有在外租房的合同,這些雖然不是分居協議,但是也可以作為分居證據的。

如果還是沒有以上的證據,那夫妻一方起訴離婚,可能法院就不會支援當事人的請求。

二、分居的證據有哪些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註欄裡註明“分居”,並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於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係,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採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三、認定分居應該注意什麼

1、分床不分房,難認定是分居

因為受到經濟條件的限制,大多數的夫妻還只擁有一個住處,或者無力負擔長期在外單獨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後,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飯。在一方提起訴訟離婚時,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認分居事實,外加夫妻同居是純屬私人事務,他人很難為此作證,因此法院一般不予採信。

2、夫妻異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義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為就業、學習等的原因並不在一個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義上的夫妻異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說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義務為標誌。不過如果異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間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構成法律意義上的分居,但是必須要有夫妻雙方感情不和的書信等書證及其他證據來證明。

以上就是小編對於沒有分居證據怎麼辦的解答,其實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破裂方式非常多,分居兩年只是其中的一種而已,如果一方證明另一方有家暴、賭博等惡習,法院也是會判決離婚的,總之,如果夫妻要離婚,最好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這是最為便捷的離婚方式,要是你還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