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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沒有證據怎麼辦

家庭暴力律師解答 閱讀(2.39W)

其實,受害一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後,應當及時報警,如果發生家庭暴力當時,不能報警,也要在家庭暴力發生後在最短時間內報警,警方的記錄將成為家庭暴力有利的證據之一。
一般情況下,受害人報警後警方會提供傷害鑑定申請,指定受害一方到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如果受害人沒有報警,自己去醫院治療的同時也可以要求醫院為你進行傷情鑑定,但這種情況下的傷害鑑定結果的證明效力比較低,施暴方會以受害方自己造成損害後果作為抗辯理由。因此最好是在報警之後到警方指定的機構進行傷情鑑定。
此外,還可以收集其他證據予以佐證。家庭暴力的施暴方往往是因為一時衝動而實施施暴行為,因此施暴方在實施家庭暴力之後,會有悔過表現。這時受害的一方就可以要求施暴方書寫保證書,明確其實施家庭暴力細節,並保證日後不再出現施暴行為。除了書面的保證書,受害人還可以將施暴方悔過時的談話進行錄音。
如果發生家庭暴力時,保姆、鄰居、朋友、同事等在場,並願意出庭作證,他們的證言就可以作為認定家庭暴力存在的證據之一,與其他證據一起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反家暴法》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家暴沒有證據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