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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詐騙罪追訴期限有多久

金融詐騙辯護 閱讀(2.84W)

追訴期限也可以叫做追訴時效,這是刑事訴訟當中十分重要的內容,簡單來說,如果一個具體的犯罪行為超過了法律規定的追訴時效的話,則通常情況下就不能再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了。那麼對於信用證詐騙罪來講,你知道其追訴時效是多久嗎?我們一起在下文進行了解。

信用證詐騙罪追訴期限有多久

一、信用證詐騙罪追訴期限有多久

刑法》關於追訴時效,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中國刑法還規定,在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以後,逃避偵查或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根據《刑法》對信用證詐騙罪的量刑規定,其中分為了幾個不同的量刑幅度,在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時候,法定的追訴期限為5年;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法定的追訴期限為10年;而要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話,那麼追訴期限則為20年,並且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二、信用證詐騙既遂怎麼認定

對於信用證詐騙罪是否存在未遂形態的問題,實務界有觀點持否定態度,認為信用證詐騙罪不存在未遂形態,理由是: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信用證詐騙罪立法例,行為人利用信用證的詐騙行為一旦付諸實施,如果銀行稽核失誤即意味著該信用證項下的貨物或貨款已被詐騙,便可依信用證詐騙罪規定定罪量刑。在信用證詐騙罪的三個量刑檔次中,第一款沒有規定“數額較大”,而在第二、第三量刑檔次分別有“數額巨大”和“數額特別巨大”、情節嚴重和情節特別嚴重的規定。

由此可見,數額問題並非信用證詐騙罪的法定構成要件。因此,從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可以看出,信用證詐騙罪應是行為犯而非結果犯,不存在既遂與未遂之分,數額和情節並非犯罪構成的必備要件,只要行為人實施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四種情形之一,即可構成信用證詐騙罪的既遂。

通過上文的分析介紹,相信此時大家都比較清楚信用證詐騙罪的追訴期限具體是多少年了吧,根據實際的情節的量刑幅度不同,也會導致追訴期限不一樣。如果你對此還有問題的話,可以聯絡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