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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撫養費程式及費用是如何規定的?

家事糾紛 閱讀(2.85W)

起訴撫養費程式及費用是如何規定的?

(一)、起訴撫養費程式

1、以孩子的名義寫一份起訴狀,內容是找孩子的父親或母親要撫養費。

2、交到沒有支付撫養費一方的居住地法院,繳納立案費20元左右。

3、然後等待開庭審理。

4、開庭前準備好證據,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

(二)、起訴撫養費的費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三)、起訴撫養費需要的材料

第一、孩子的戶口本或者出生證明以及影印件;

第二、離婚協議書以及影印件;

第三、離婚證及其影印件;

第四、民事起訴狀一式兩份。

第五、預交案件受理費。

如果要不按照500一月的標準,那還要提供他的工資收入證明。

綜合上面所說的,起訴撫養費糾紛案件是屬於財產糾紛,一般在起訴時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提交起訴狀和相關的證明材料,再以涉及到的金額按不同的比例繳納相應的費用,這樣法院才會受理自己的案件,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更快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