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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親婚姻被宣告無效後 | 財產怎麼分

婚姻家庭法規 閱讀(1.71W)

近親結婚雖然是無效婚姻,但雙方已經結婚生活在一起,財產肯定會有混同的情況。此時如果被宣告無效,其財產分割處理不好肯定很容易起糾紛,近親結婚是屬於自始無效,其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會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近親婚姻被宣告無效後,財產怎麼分

我國由於某些傳統的原因還存在近親結婚的情況。當他們的婚姻被宣佈無效後,財產的分配由於沒有婚姻關係也不能適用婚姻法當中關於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

因此,在財產關係方面,無效婚姻的當事人同居期間並非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此不適用法定夫妻財產製,不具有相互撫養的義務和相互繼承的權利。關於當事人在同居期間就財產問題作的約定,不適用於法律有關夫妻財產約定的規定。

當近親結婚被法院宣告無效,財產分割方面可以按以下方式處理:

1、先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無效婚姻財產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能按一般共有財產對待,根據各自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按比例分割。

2、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此外還有兩項需要注意: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癒的,在分割財產時,應予以適當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的經濟補助。

(2)在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撫養且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對死者扶養較多,可以分給他(她)適當的遺產。

財產分割問題有時候按照法律來分割也不一定能做好,現實中會存在很多困難阻礙。涉及爭議財產較大時,最好可以找個近親結婚專業的律師介入,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欄查詢合適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