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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宣告無效的婚姻共同生活期間的財產為共有嗎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1.85W)

被宣告無效的婚姻,共同生活期間的財產按共有處理,由當事人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由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被宣告無效的婚姻共同生活期間的財產為共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