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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共同財產認定

婚姻家庭法規 閱讀(1.5W)
婚姻法共同財產認定

法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雙方婚前或婚後未對夫妻財產作出約定或者約定無效的情況下,直接適用法律規定的夫妻財產製度。我國《婚姻法》具體對夫妻共同財產是怎麼樣規定的?請看下文的詳細解答!法定夫妻共同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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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共同財產指的是什麼?

  1、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