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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家暴報警怎麼處理的?

家庭暴力 閱讀(1.86W)

一、懷孕家暴報警怎麼處理的?

懷孕家暴報警怎麼處理的?

1、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會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

2、對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公安機關會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3、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會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二、家暴的治安和刑事處罰是怎麼樣的?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的規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一)歐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五)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脅迫或者誘騙不滿十八歲的人表演恐怖、殘忍節目,摧殘身心健康的;

(七)隱匿、譭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郵件、電報的。”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致人輕傷的,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處罰。無過錯方有請求的,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綜合上面所說的,家暴就是對家屬進行施暴,這種行為會讓家屬的身體受到傷害,對於受害方來說是可以選擇報警處理,警方會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如果因家暴提起離婚的話,那麼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這都是可以獲得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