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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報警以後怎麼處理?

家庭暴力 閱讀(2.86W)

一、家暴報警以後怎麼處理?

家暴報警以後怎麼處理?

一般在家暴報警後公安機關會及時出警,也到現場做傷情鑑定以及責任認定。一般都是以調解為主,如果調解不成功的話,會按照法律程式對打人者進行行政拘留或者罰款,如果雙方都動手,就對雙方進行處罰.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條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第十六條 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資訊、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二、男性家庭暴力受害者怎麼維權?

1、積極報案、控告和舉報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款“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的規定,家庭暴力被害人及其親屬、朋友、鄰居、同事,以及村(居)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婦聯、共青團、殘聯、醫院、學校、幼兒園等單位、組織,發現家庭暴力,有權利也有義務及時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報案、控告或者舉報。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於報案人、控告人和舉報人不願意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行為的,應當為其保守祕密,保護報案人、控告人和舉報人的安全。

2、情節較輕者可由公安機關告誡

反家庭暴力法規定,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家庭暴力的情節有輕有重,這部法律對不同情節的處理分別作了規定,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在總結地方試點經驗的基礎上規定了告誡制度,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資訊、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公安機關應當將告誡書送交加害人、受害人,並通知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應當對收到告誡書的加害人、受害人進行查訪,督促加害人不再實施家庭暴力。

3、家暴受害人可向公安機關報案

為了及時發現和制止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規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就醫、鑑定傷情。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

三、家庭暴力如何判刑?

如果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相關法律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愛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攪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的規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1、歐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4、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 求處理的;

5、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脅迫或者誘騙不滿十八歲的人表演恐怖、殘忍節目,摧殘身心健康的;

7、隱匿、譭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郵件、電報的。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受害人要求依法處理的,公安機關才能受理,受害人不向公安機關要求處理的,公安機關不予處置。

本文介紹了遇到家暴後應怎麼處理,怎麼維權,以及家暴如何判刑等情況,現金社會,生活壓力大,家暴可能成為一種發洩的方式在一些家庭中存在,當遇到家暴的情況時,被施暴者一定要及時報警,並且最好能留下相關證據,為之後保護自己的權益做準備。面對家暴,受害者要勇敢保護自己,敢於對家暴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