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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報警之後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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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暴報警之後怎麼處理

家暴報警之後怎麼處理?

一般在家暴報警後公安機關會及時出警,也到現場做傷情鑑定以及責任認定。一般都是以調解為主,如果調解不成功的話,會按照法律程式對打人者進行行政拘留或者罰款,如果雙方都動手,就對雙方進行處罰。如果已經是累犯或者一次傷害多人的,會按照故意傷害罪進行拘留。

二、家庭暴力如何判刑

如果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婚姻法》第43條第3款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愛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攪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的規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1、歐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

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4、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 求處理的;

5、寫恐嚇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脅他人安全或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6、脅迫或者誘騙不滿十八歲的人表演恐怖、殘忍節目,摧殘身心健康的;

7、隱匿、譭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郵件、電報的。”

根據《婚姻法》第43條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受害人要求依法處理的,公安機關才能受理,受害人不向公安機關要求處理的,公安機關不予處置。

三、家暴的相關規定

根據《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

第十六條 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

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資訊、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遇到家暴應該積極的報警求助。家暴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向所在社群的婦聯,居委會等單位進行舉報。這些單位接到舉報之後應該上門予以幫助。公安機關也不能以家庭糾紛為由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