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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暴的婚姻按法律怎麼處理?

家庭暴力 閱讀(3.17W)

家庭生活中存在家庭暴力的,如果夫妻雙方感情未破裂的,受害方可以向相關部門或者機構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如果感情破裂的,可以起訴離婚

有家暴的婚姻按法律怎麼處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被施家庭暴力或虐待的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准予離婚。

一方經常家暴可以構成哪些犯罪

實際中,一方經常家暴,實施的家庭暴力包括身體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不管實施哪種暴力,都可能構成犯罪。

具體的,實施家暴可能會構成以下犯罪:

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一方想要離婚,另一方不肯離婚,不願意離婚的一方使用暴力威脅恐嚇對方,阻撓對方解除婚姻關係的,即可以認定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2、虐待罪

比如一方對另一方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進行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即可以認定為虐待罪。

3、故意傷害罪

實際中,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時,會對另一方動手,即實施身體暴力,毆打、用力拉扯對方致使身體出現傷害的,如果已經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那麼即可能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

4、故意殺人罪

一方實施家暴,故意毆打另一方致死的,如果確定有殺人的故意,該行為人可以認定為故意殺人罪。

5、侮辱罪

比如在公共場所,實施暴力貶損他人人格,可以構成侮辱罪。

不過,被實施家暴造成相應傷害,是否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侮辱罪,情況不嚴重的話,需要告訴才處理,並確認犯罪。

針對於夫妻雙方如果有家暴行為的話,首先受害者可以進行報警,然後雙方可以一段時間來保持冷靜,並且必須得保證是施暴方不會對受害者再進行威脅和傷害,雙方如果最終還是因為感情問題不能和諧相處的話,那麼還是可以採取離婚的方式來解決問題。